普教科通〔2020〕61号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普定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普定县的中国公民、全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可在普定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大陆(内地)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对本县申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时间、地点及申报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即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10日(周末除外)
(三)现场确认地点
普定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40号窗口(新县委)
(四)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因此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材料,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三份。
(2)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应届毕业生拿到毕业证户籍在普定的可以在户籍地认定,没有毕业证的回所在学校认定。
(3)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2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书的复印件及打印材料统一用A4纸。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请登陆“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查阅此文件及相关附件。
三、体检安排
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7月7日(节假日、周末除外)
地点:普定县中医院(新车站对面)
要求:持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体检,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宜
1.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及宣传工作,各学校须及时通知需要办理教师资格的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按照省、市要求,从2016年起各认定机构不再举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全日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全日制类毕业生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及打印网址:http://www.ntce.cn。
4.申请认定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
5.请各学校将以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精神通知到教师,并做好宣传工作。
6.申请人员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人:廖晓卉;联系电话:0851—3822107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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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6月23日
原标题: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aspd.gov.cn/xwzx/tzgg/202006/t20200624_61209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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