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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主要形式和效力等级

2020-07-09 11:21:41| 贵州中公教育http://gz.szldzj.com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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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主要形式和效力等级

一、知识点

1.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 名称规律
宪法 全国人大(最高立法机关) 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
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
××地方
××条例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部、委、行、署
××办法
××条例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
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
××办法
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
大会
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
××自治

2.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提示】效力层级:

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新法优于旧法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 ·单选题】下列规范行为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例题 ·单选题】

【答案】A。参考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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