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成为公司的股东可以享有一定的权利。股东会关心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那么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的内容。
精选推荐阅读
答:您好,法定权利有股权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详细可见公司章程。 详情>>
答:您好,您是指代持朋友股份的百分之五吗?请问您参与公司的经营了吗?隐名股东一般存在以下法律风险: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建议代持股双方应当在协议中重点设计违约条款,增加违约方的成本,以保障协议有效履行。 详情>>
答:你好!你说的是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对外的代表,公司的决策权主要是由董事会董事和股东掌控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详情>>
答:如果股东之间没有协议明确“技术入股”的股东认缴份额由其他股东缴纳,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技术股东填补。公司章程是典型的模板,如没有其他协议,股东就按章程约定出资、亏损。 详情>>
公司债务怎么重组
04'21
2019-10-21公司债务,怎么重组收听:1601
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02'29
2019-10-21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什么收听:1837
分公司可以注销债权债务吗
01'28
2019-10-21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收听:1333
答:您好,涉嫌侵权,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针对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针对您的情况直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针对您的情况为您进行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详情>>
答:你好,协商不成的,建议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详情>>
答:从新召开股东会议,重新制定规章制度,因为你自己的股份占50%,是最大股东,另外任何一位股东也不会拥有三分之二表决权,所以有您有一票否决权 详情>>
答:按股份行使表决权;按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超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决定生效。
考虑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专门处理经营中的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详情>>
答:你好,除非章程另有约定,不然是同比例增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详情>>
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缴纳出资享有的权利称为股东权。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5)依法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详情>>
最新知识专题
办理商标注册
2020-09-24 10:31阅读:164
工程承包资质等级的标准
2020-09-08 09:46阅读:159
公司资质要求
2020-09-07 14:17阅读:197
我们为您推荐如下律师:更多>>
推荐知识更多>>
2020-08-31阅读:6512
2020-08-31阅读:22589
2020-08-29阅读:628
2020-07-31阅读:540
特别推荐
最新咨询问答
41 浏览 共0回复
14 浏览 共0回复
6 浏览 共0回复
23 浏览 共0回复
7 浏览 共0回复
最新律师对比信息推荐
热门咨询专题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16
16年的中国在线法律服务品牌
中国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82
覆盖82个法律专业领域
站内法律专业领域覆盖面广
1,000,000
每天为全国近100万互联网用户
提供各种类型法律知识查询服务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0 粤ICP备10231287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