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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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可能会想到将土地抵押给银行或是其它贷款机构进行贷款到底行不行,其实,土地抵押是可以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土地抵押贷款合同?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土地抵押贷款合同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土地抵押贷款合同的内容,由此可知,土地抵押借款是指将土地作为担保物用以借款的行为。土地抵押贷款是有一定的格式,有需要可以参照上述范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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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民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土地,土地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国家按照土地法分给每人多少土地的使用权,不少农户,手中都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个小红本,那么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要什么手续呢,需要什么条件,为您做具体介绍。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下列资料:
1.农户
(1)其配偶须签注同意借款意见(含个人独资类型的农业企业);
(2)借款申请书;
(3)借款人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4)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
(5)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
(6)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9)县农委牵头组织的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从各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贷款,大体上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你是家庭承包的农户&其他承包方式的农户,你得: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3)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2.如果你是合法流转方,你得:
(1)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土地没有权属纠纷;
(3)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并支付了合同规定的土地租金;
(4)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5)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三、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要什么手续
根据最有权威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农户个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提供如下手续: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告知书;
(三)、如果是再次流转后需要抵押贷款的,需要提供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六)、个人职业证明;
(七)、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八)、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的,以下手续必不可少:
1、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
2、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的告知书。
3、发包方、承包方同意抵押的告知书。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获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后,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
以上内容是对土地抵押相关内容的介绍,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要什么手续的回答,土地是国家所有制,我们土地是使用权,通过上面的阅读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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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一样,在急需要用钱的时候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不过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有条件的,大部分人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呢?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二、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只不过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
3、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备注后退回);
3、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4、土地抵押合同(原件);
5、价评估报告(原件);
6、经年检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房地连同抵押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评估报告》(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后退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和同意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征为国有;抵押共同共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其他共同共有权利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国有或集体企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需要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书面材料;合资、外企、有限公司、股份制企业和内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董事会同意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书面材料;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应提交抵押人书面告知书和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供出让合同,其中属商品房开发用地抵押的,还需主管部门证明已达到规定投资额度的书面材料和出让金缴清材料;单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提供确保房地合一抵押的公证书或承诺书作为申请登记的实质要件;多个债权存在时,应提供担保物权与债权价值比例相当的公证书。
以上就是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作为贷款方,对于抵押的东西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只能赚不能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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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因此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那么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要注意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注意什么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在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的是,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明确可以抵押。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价值认定要合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四、抵押登记要合规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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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些人因为需要贷款资金周转,或者还不起债务等原因,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这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那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贷款需要缴纳什么费?接下来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贷款需要缴纳什么费
1、土地登记费:
A、党政机关、团体:2000㎡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加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以下1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事业单位:5000㎡以下3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住房:100㎡以下13元/宗,每超50㎡以内加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A、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
B、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550元/宗;
3、土地登记证书费:
土地他项权证:20元/本
4、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宗
5、房地产产权证明费(档案馆收费)
按房产面积计算:150平方米以内10-50元/宗;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最高200元/宗;3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以上最高300元/宗;800平方米以上最高400元/宗。
二、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注:以上材料未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条件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贷款需要缴纳什么费的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符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条件,就可以带上所需的材料到当地的分局地籍利用科办理,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希望以上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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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国家的资源,因此对于土地,我们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但是土地也是一项资产,是否可以用它来贷款呢?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一般要出让的可以,但是贷款的用途及金额有限制,基本不能做小额贷款,有的银行是50万以上起
二、国家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可以做抵押贷款,只是各个银行的规定不一样,某些银行就不可以。需要提供你的贷款去向比如说购车(钱直接放给你提供购车证明的车行账户),购房(需要你去与房主去房管局签署买卖协议,公产房去津房置换办理),如果不是真正的购车,或购房,那你就自己想办法做去向了。
三、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要注意哪些
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
2、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年。
3、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
4、各贷款机构利率执行标准不一致。
5、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6、若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则需取得他人同意。
7、抵押房产有变现能力。
其中,第四点需要借款人“贷比三家”,然后找到利率最优惠的贷款机构办贷款,并且,成功获贷后,借款人一定要每月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出现逾期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8、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9、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10、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通过介绍,我们知道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抵押贷款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的,但是贷款的用途及金额有限制,基本不能做小额贷款,有的银行是50万以上起,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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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什么风险呢?想必很多人都不清楚,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带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什么风险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选择风险。如果选择普通抵押,风险比选择最高额抵押风险要小。最高额抵押贷款是目前倒贷现象的主要形式。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于贷款周期较长和本身固有的债权不确定性,决定了其风险比普通抵押贷款高。
单一抵押与重复抵押的选择风险。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现象普遍增多,其风险比单一抵押要高很多,由于先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后位抵押权的债权实现受到前位抵押权的影响。
房地统一抵押与单一土地使用权或房产使用权抵押选择风险。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如果无地上定着物,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定抵押;如果存在地上定着物,则无论是以房产作抵押还是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都必须坚持“房地一致”的原则,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产同时抵押;以房产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具体表现为由于没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单个抵押一方的价值已经足够等原因,借款方只愿意抵押房屋或只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能或不愿同时提供二者合一的抵押,使该抵押担保产生法律风险。但是对于以商品住宅或商铺抵押贷款而言,登记部门仅凭房屋产权证明办理抵押登记,实现抵押权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受法律保护。
反担保抵押与普通抵押的选择风险。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很多企业选择反担保的方式进行抵押贷款。在实践过程中,反担保抵押比普通抵押登记手续复杂,费用高、周期长,不利于运作,只是降低了抵押人的风险,但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二、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民法通则》和《担保法》,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在抵押期限选择风险方面,主要有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没有注意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间。很多抵押合同的条款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没有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合同一年到期,而土地使用权却在两个月后到期。二是抵押期限少于主债权存在期限。抵押权的设立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主债权没有到期而担保物权先到期,失去了抵押物权的设立意义。
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企业名称变更。在抵押登记实践过程中,很多企业因为企业改制等原因,常常发生企业名称或字号已经变更,而土地使用证没有及时变更直接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这种风险称为主体适格性风险。同时,这种主体适格性风险还包括因企业抵押登记后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例如,A公司2010年1月2日办理了以A公司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而在2010年7月A公司因企业改制发生了企业名称变更,变更为B公司。这种企业名称变更带来的风险很大。
国有或集体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没有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公司制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没有征得董事会同意。
以企业分支机构的名义办理抵押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必须获得法人授权才能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没有征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在发生赔偿时,由分支机构承担。
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风险。抵押权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提交批准文件。但实践中,从事贷款的机构已经突破了这一政策规定,很多典当行、证券公司和其它拍卖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也从事该项业务,抵押登记机关由于政府压力等各种原因,也进行了登记。
四、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变化带来的风险。土地评估的有效期一般为自评估基准日起6个月内有效,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借款期限通常在一年以上;假如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在拍卖被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存在土地评估结果已经过期的情形。
市场土地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因土地价格随市场供求而发生波动,土地价格在抵押登记后价格存在变化的空间,而且抵押时间越长,价格发生变化的空间越大。土地抵押的债务清偿期限以土地抵押融资变现的时间为依据,变现的过程难免有土地价格的波动。虽然土地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如果没有较大的经济波动,其稀缺性决定长期增值的较大可能性,但并不表明短期价格没有波动。土地价值和土地市场价格趋向和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给融资带来一定的开发风险。
五、抵押物瑕疵
1、权利性瑕疵。
一是从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格人手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从开发区管委会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该管委会不属于法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无权处分(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无效。
二是抵押土地是储备土地。储备土地抵押只有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方可抵押,用途界定存在难度,很多地方在土地用途栏填写“储备土地”,违背了《土地登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评估时多以规划用途为准,这就造成了储备抵押地价和拍卖时价格差的问题,影响了土地抵押权的实现。
2、权利限定性瑕疵。
一是土地没有达到开发强度。以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主要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其中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出让人和受让人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以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无效。
二是以村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丘”提供抵押而未征得土地所有人书面同意的,该抵押无效。
三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其它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已经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土地使用权,因其权利已经或暂时丧失了完整性,可能影响后续抵押权的行使,故不能作为抵押物。
四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把土地价格中土地出让金扣除。
五是土地使用权上存在租赁权。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如果处分抵押土地财产时,土地权利上存在土地租赁权利,土地的购买者将会减少或土地价格大打折扣,损害抵押权人利益。
3、使用权不明或存在争议瑕疵。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财产的财产”,如果土地权利不明确,将其抵押,不仅会损害土地权利人利益,也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其它瑕疵。例如,土地位置离城区较远或土地位于治安条件较差的路段。原收购的地块本身是劣质土地,地块的转让或出让都比较困难,有可能长期无法变现,这会给土地储备机构造成还贷压力,给银行带来风险。
六、登记不规范风险
抵押登记内容不合法、不规范。尽管国家有明确的《土地登记办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等依据,对土地用途、土地取得方式、土地年期等土地条件的登记有明确的登记要求,但目前在土地证的填写和登记资料的准备上,有的地方随意性强、填写不规范,给抵押权的设立和实现带来了风险。
登记人员或地籍调查人员不是法定人员。《土地调查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土地调查人员应考核领取全国统一的调查员工作证。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调整和变动,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人员,特别是最后审批人员多数不是土地登记上岗人员,从事地籍调查的工作人员也多数没有调查员工作证。
七、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抵押权实现程度依赖于贷款主体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因此,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还贷的能力。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外向型经济企业受到冲击,东南沿海特别是江浙地区中小企业受损严重,有的企业面临破产。当前形势下,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是土地抵押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
八、.授信风险
商业银行进行客观客户评价和合理授信难度大。企业有自主经营的权利,银行不可能对企业运行的各种财务进行评价,有的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可能并不适用银行评价模式,许多要素无法定量分析和测算,使得授信控制量缺乏真实可信的依据。
九、防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策略
对土地抵押贷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相关部门特别是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要及时制定对策,以保证贷款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1、银行要及时掌握政策变动情况,做好经济形势的预报和分析。银行应及时了解国家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要加强国民经济形势和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加强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变化对土地抵押贷款的影响程度研究,全面把握宏观经济形势,了解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尽可能地防范抵押的各种风险。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供拟抵押贷款宗地相关信息,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登记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信息预测和发布工作,对土地权利的查封、扣押等土地信息要方便商业银行查询。同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土地登记办法》和《物权法》,完善土地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3、银行要对抵押地块搞好调查研究,合理确定抵押贷款类型和期限。银行应了解每宗土地的土地信息,包括规划用途、地类、权属、地价、土地建筑密度等情况。在具体地块抵押贷款时,必须充分了解具体地块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土地权利的取得方式、土地权利的限制性条款等,要通过了解城市规划等有关信息,确定抵押地块的未来价值,选择升值潜力大或预期收益高的地块作抵押。对拟提供贷款的地块,贷款银行要做好可行性分析和收益方案预测分析,减少盲目性,增强预测能力;要定期反馈抵押宗地的现状信息。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和宗地信息,确定抵押贷款类型和期限。
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有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什么风险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什么风险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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