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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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大家都知道是很重要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保证我们在参加医疗的时候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费用补贴,所以说很多人都购买了医疗保险,尤其是那些上班的人来说,那么作为一个广大的群体,大学生能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大学生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大学生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
在校大学生应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必须的,不然在校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将无保障。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二、医疗保险有几种
1、社会医疗保险:
这是一种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国家为普通劳动者提供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障。
2、住院保险:
住院保险主要保障住院费、手续费、医药费等,为住院节省下许多开支。
3、手术医疗险:
这种保险可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手术而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医疗险:
这种保险保障范围主要是合同中规定的常见100多种重症,几十种轻症的医疗费用。一旦因这些病症住院,自费额度超过免赔额后,可在保额内全额赔付。
三、医疗保险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第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第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第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第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的相关知识,对于医疗保险来说,我们在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时候,一定要积极的参加医疗保险。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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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进行医保的缴费的时候,如果是在职员工那就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代扣代缴的,而如果是个人的,就是需要前往社保局来进行缴纳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交费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交费
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医保局或社区驻点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保费,申请即可。最低档为120元左右/年/人,当年参保,次年享受报销待遇。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方式有哪些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由用人单位缴纳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含实行财政统一发工资的单位)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省医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
3、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代发工资银行代扣代缴。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医疗保险缴费的时候,是需要先清除自己的主体的,从而来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的。好了以上就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交费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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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我国没有详细的规定,一般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二、与医疗保险有关案例介绍
刘某某是重庆某岩砖有限公司职工,且是农村户口,其个人参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2年12月22日下午,刘某某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导致脑出血,立即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于2013年2月9日治愈出院。此次治疗中,刘某某共花去医疗费79558.00元,后其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30647.00元,其余医疗费由其自行给付。刘某某出院后未到公司上班,公司亦未给其发放工资,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刘某某提起劳动仲裁而不服仲裁结果,继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法院委托医保局对刘某某医疗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进行核算,刘某某所花医疗费可报销金额为46976.64元。
法律分析:《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职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职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医疗保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养老、医疗、视野、工伤、生育为内容的社会保障权益之一,亦是宪法赋予公民社会保障权的重要内容。对于职工而言,依法享受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主体权利的体现。本案中,刘某某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其与重庆某岩砖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作为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首先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其次费用要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才能报销。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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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医疗保险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有着很多的赔偿项目的,这些赔偿项目涵盖了十分广泛的范围,但是对于某些服务类型是不会支付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有哪些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及医疗鉴定费等。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管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就(转)诊交通交、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等。
6、其它: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医疗保险作用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三、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医疗保险的支付是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标准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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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都会去进行一个医疗保险的购买,就是为了当我们住院或者生病的时候可以获得一份保障。那么当我们需要用到基本医疗保险的时候,应该怎么去进行结算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结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结算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七)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八)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
(十)其他费用结算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如果硬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而管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结算相关内容。购买一份基本医疗保险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确保我们在特殊的情况下,有一份经济保障。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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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现代社会更多的是起到一个保护制度,通过保险的保护,人们可以在出现相应的危急情况的时候极大程度的减少相应的损失。下面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规定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三、医疗保险医疗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 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一定要及时购买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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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各大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一份医疗保险,但对于这份医疗保险,个人和用人单位所占的缴费比例各是多少,很多员工表示都并不清楚。那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怎样查询个人医疗保险缴费? 接下来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查询个人医疗保险缴费的方法:
1. 社保中心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2.电话咨询
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3.上网查询
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综上所述就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的全部内容,由此可见,企业给员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其费用是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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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病住院时,在缴费的时候会发现护士会问是自费还是报销,可见医疗保险能够给好多人减轻负担,尤其是对于老人在年老之时难免会有各种病痛需要看医生。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什么叫做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什么险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如何报销?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二、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什么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大家俗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险,受到很多人的欢迎。
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只有社保而没有商业保险是一份不完整的保障。社保里面的医疗保险不仅有门槛费而且有些项目只能自费,商业保险结合社保。才是个明智的选择。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参保人达到法定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做到老有所养。医疗保险是参保人得病需要治疗,会得到按照一定比例的报销药费以及治疗费用。失业保险是职工被企业辞退,暂时生活发生困难,给予生活上的补助,一般最多是两年。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部门给予的报销药费以及赔偿伤残损害。生育保险是职工怀孕生产时,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报销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 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大家俗称的社会保险。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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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疗保险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在得到逐步的解决,如果贫困户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那么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为了缓解我国的医疗就医问题,我国这几年都在大力推广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逐年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程度,对于一些贫困户更是,他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都会有一定的补贴。那么,贫苦户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呢?保险同城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贫困户根据不同的人群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不通的,分别有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们分别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是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居民医疗保险的贫苦户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
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苦户住院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如果硬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而管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
2、农民工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三、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器械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综上,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30%到60%之间不等,还需要看就诊的医院的等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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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劳动法 收听: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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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劳动法 收听: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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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劳动法 收听:4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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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阅读: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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