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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 :2020-09-21 10:50浏览量 : 187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如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具体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双方无法通过调解来解决的,就只能选择前往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而在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那就要按照诉讼程序来进行事故处理了,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规定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6条第l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诉讼起算时间如下: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在实务中,时效起算时间如下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因为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要根据权利被侵害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才能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认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

      此外,对于侵权人、赔偿义务不明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且明确侵权人以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交通事故的纠纷就是民事诉讼纠纷,因此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的流程,来进行相关的诉讼,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当交通事故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诉讼来解决,所谓的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那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费用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费用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有哪些步骤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4)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上诉

      (1)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3)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费用”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我们到法院起诉他人的时候,都知道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的,而且法院会通知起诉者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但是往往还是会有人忘记交诉讼费的情况,接下来就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案忘交诉讼费会立案吗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案忘交诉讼费会立案吗

      不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受理费是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的,具体看是什么立案,经济困难的还可以减免。以下是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没交诉讼费能确定开庭时间吗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时,如果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是不受理案件的,不受理案件自然就不会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补交可以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51条,诉讼费属于国家财政收人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能随意乱收或减免,但对于特殊情况,当事人交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附理由和相关证据。受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审查和审批后,决定是否缓、减、免交诉讼费。逾期不交或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未被批准超过期限仍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所以,诉讼费是不可以补交的,只能缓交、减交和免交三种情况,但必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案忘交诉讼费会立案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案忘交诉讼费不会立案,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是需要及时保存好事故现场的相关照片的,这样才能够在之后的交通诉讼中,能够在法庭上来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保存哪些诉讼证据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保存哪些诉讼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5、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6、护理费证据

      7、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8、交通费

      9、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辅助器具费。

      10、后续治疗费证据

      11、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2、康复费

      13、适当的整容费

      14、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5、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16、车辆贬值损失,可以通过鉴定取得;

      17、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通过鉴定取得;

      18、财物损失清单;

      19、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二、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136条第l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中,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证据的准备。好了以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保存哪些诉讼证据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交通事故往往容易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一些在事故当中受伤的,需要由责任方进行赔偿,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等,有的时候,双方会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责任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时候,受害人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怎么写?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起诉书范本

      原告:__,性别__,_族,_年_月_日出生,__区人,住______。

      被告:__,性别__,_族,_年_月_日出生,__区人,住_______。

      被告:__,性别__,_族,_年_月_日出生,__区人,住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护理费4560元、误工费4560元、交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年_月_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xx的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xxx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2xxx年9月xx日,城厢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被告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治疗24天,由于两被告不再支付医疗费。原告在病情好转的的情况下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叁个月,并门诊继续治疗。之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调本事故的赔偿事宜,两被告拒不答应。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共造成经济损失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16785-905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16785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30元/天×24天),营养费720元(30元/天×24天),护理费4560元(114天×40),误工费4560元(114天×40),交通费500元。由于两被告拒不偿还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诉。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

      __年__月__日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交通事故诉讼方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诉讼方所诉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本包含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伤残案件所有可以提起的诉讼请求。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案件属于一般侵权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

      起诉方可以理解为原告,但也不都是原告,如果在案件审理的时候被告也是随时可以提出反诉,倒是原被告身份会互换,被告又称为起诉方,再有就是国家公诉机关也是起诉方的一方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怎么写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要写明双方的身份,提出自己的赔偿诉求,写明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在诉讼的时候,应该提交相关费用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发票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是可以选择前往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而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提起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来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诉讼要注意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诉讼要注意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是惟一有权在所辖区域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责任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履行法定职责,是一种积极的法律行为,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和职权专属性。而提出证据、鉴定结论则是普通的机构或个人就可作出,并非唯一。再则,鉴定结论一般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无地域性,同时不需要主动作出,依申请才作出,是消极法律行为而非法定职责。

      另外,公安机关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时,可就专门性问题委托技术机构进行鉴定,例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而一般的鉴定结论、证据则不需要再委托其他机构来鉴定。所以,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鉴定结论,而是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认定,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法认定并公开宣告某种法律事实或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行为。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当然,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律师建议,当事人不仅仅要关注事故事实、责任划分部分,还要注意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是否合法,例如交察是否已经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资格、事故处理单位是否有管辖权、签字是否是一人代签、是否在法定期间做出检验、扣留车、物程序是否合法、相应权利是否告知等等。如果在事实上与实体上遇到困难,不妨从程序上分析分析。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应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的时候,是一定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这一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诉讼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中,因为人员伤亡导致赔偿纠纷的不在少数,因此经常有此类案件需要提前诉讼,也就是交通事故诉讼。如果需要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在相关规定的时限之内提起的,不然可能会影响受害人的利益,诉讼的话都是需要写起诉书的,那么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怎么写?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怎么写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医药费X元,误工费X元,……总计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于2年月日,原因,牌照,经交通队认定,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现原告已支付医疗费元,相关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原告生活困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望准为盼!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__月___日

      附:1、本诉状副本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2、证据X份;3、其他材料X份。

      二、交通事故诉讼索赔流程

      1、一审庭审。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3、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4、接受再审申请书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再审。如果需要再审的,法院会作出裁定提审案件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有可能发回重审。审理程序同一审、二审。

      三、交通事故诉讼状费用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怎么写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文章可以知道,如果我们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关于诉讼的费用,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家不用担心费用过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协商处理的方式,还有一种就是诉讼处理,但是很多人有时间比较紧凑,往往来不及在很短的时间内处理,但是又担心交通事故的诉讼期限过期,那么交通事故的诉讼期限是多久呢?一般来说是三年。接下来为大家带来车辆交通事故诉讼期多长时间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车辆交通事故诉讼期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4、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6、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去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诉讼收取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申请费。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辆交通事故诉讼期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的诉讼期限3年,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如果超过了三年,就不能够提起诉讼。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但是在我国一般复审只要一次,即重新认定的结果就是最终的认定结果。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阐明理由,在庭审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尽力推翻同样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庭对其进行审查、质证后,如果认为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就可以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作出不予采信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重新确定责任比例。

      二、与交通事故认定纠纷有关的案例介绍

      2013年5月14日,在于洪区松山路30号,金某驾驶辽AG36XX重型车发生单方事故,经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大队认定:“单方事故,金某驾车压道上土堆,致金某受伤,金某全责。”事故发生后,金某被送往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腰1爆裂骨折”,共住院67天,住院期间为二级护理。金某提供医疗费票据58834.14元。出院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建议金某休息至2014年9月9日。2013年5月7日,金某向杨某出具收条一份,载明:“金某收到杨某垫付医疗费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2013年10月29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委托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该司法鉴定中心于2013年11月13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结论为“金某腰部伤残程度为九级”,金某支付鉴定费840元。另查明:杨某是辽AG36XX号货车的实际车主,金某是其雇佣的司机,该车辆挂靠在沈阳市玉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该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责任险(驾驶员)100000元,含不计免赔。再查明:金某自2010年1月1日来沈务工,暂住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7-1号1-6-1。

      法律分析: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道路施工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及金某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关于保险公司提出应由道路施工方按比例承担相关责任的问题,因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责任险(驾驶员),在驾驶员受伤后保险公司应按照最大原则进行理赔,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充分、及时的赔偿,因此原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车上责任险限额内进行理赔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确认。关于保险公司提出金某应按农村户口计算伤残赔偿金的问题,因金某从2010年至今一直居住于城镇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故本院对保险公司的主张无法支持。关于杨某提出应由道路施工方中铁九局四公司松山路项目部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金某受雇于杨某,且金某仅要求保险公司与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对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应由杨某承担,故杨某该上诉请求本院无法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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