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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0-09-24 10:45浏览量 : 152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房屋产权是现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产权类型,对于房屋产权是有着很多的获得方式的。在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有着相应的房屋承诺书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协议书

      姓名XXX,性别:X 身份证号码: 家中子女共X人,其中:

      大女儿: XXX,身份证号码: 二女儿:XXX ,身份证号码: 三女儿:XXX ,身份证号码: 儿 子:XXX ,身份证号码: 小女儿:XXX,身份证号码:

      经家中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XXX一人继承母亲XXX位于XX市XX区房屋面积XX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XXX放弃该套房屋被继承人(母亲xxx)遗产的继承权。

      该协议一式五份,各自签名、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X年X月X日签名XXX

      二、房屋产权产权来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屋产权产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房屋产权的认证就是相关的房屋的认定的,所以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对房屋的价格特别的关注,但是可能有很多朋友都没有关注过房屋的居住年限。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很多人都会想,70年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在我国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为大家解答疑惑吧。
     一、在我国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那么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三、房屋产权保护法律:

      我国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中对房屋产权的保护性规定,也是处理房屋产权案件时重要的政策法律依据。我国的政策、法律强调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进行保护,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中对房屋产权的保护性规定是多层次的。

      (1)1982年《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集体的财产,房产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2)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通则》在第五章规定:国家财产(包括房产)、集体所有的建筑物、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均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没收。

      (3)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私有房屋。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所有权,不得利用房屋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综合以上,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试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以上就是对在我国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好多人都会花好几十年的时间去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拥有房屋产权,成为房子的主人。但是房子的使用年限通常是为70年,房产年限满期后还能继续住下去吗?房子最终会归谁所拥有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下!

      一、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拥有?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 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二、70年的房屋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 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 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 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通过以上内容可知,商品房70年的房产年限到期后,所居住的房子是不会被国家收回,房子依旧是属于你,只是要补交土地税。其中,购房者只要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房子不属于国家,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所以,只要房子还在,个人便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责任编辑:张小朝)

     
  •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朋友们都有购买房屋的打算,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大家要注意一下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避免在登记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风险,那么房屋产权登记如何预防风险?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房屋产权登记如何预防风险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3、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的。无证就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就是非法。以上是产权管理行为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情形。

      二、房屋产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为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全面保护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必要创设预告登记制度。

      三、登记房屋产权流程是什么

      1、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2、勘丈绘图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4、绘制权证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缮证,即填写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配图,是指将测绘人员经过实地复核后测制的房屋平面图或分户单位平面图、示意图粘贴在房屋产权证规定的位置上。核对,是指房屋产权缮写和粘贴附图以后再进行校对。盖印,即在登记复核后,依次在房屋产权证存根与房屋产权证的骑缝处和图证结合处,另盖骑缝专用章和房管机关的钢印,并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收费发证收费发证是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税、收费和发证。产权人缴纳的税费,原则上应包括印花税和登记费、勘测丈测费、权证工本费等。房屋的买卖、赠与、典当以及不等价交换等,都要由承受人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一般委托房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代为征收。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登记如何预防风险的相关介绍,对于房屋产权的登记,建议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登记流程,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按照所需的步骤来进行办理,大家如果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直处于争议,因为建造房屋人手上并没有宅基地所有权相关的证书,以至于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如何处理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1、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2、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3、《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全部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吗

      1、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一类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所有者可以也只能凭证房产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2、农村的房屋若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是违章建筑的可能性很大,相应的也得不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在面临拆迁的时候,虽然你买了房子,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原则上,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之后再给予补偿,而补偿价格是实际房屋成本与造价,并且达不到你买房时的价格,并不会按有产权证的房屋给予补偿。

      3、农村的房屋若是自建房,意味着,可能是集体土地建房,在没有得到相关国土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话,就本身而言,是违法违规的,在拆迁时期危险性可想而知。

      三、农村房屋产权相关房产政策是什么

      1、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除了满足国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房屋买卖的双方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标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等。农村的宅基地属集体,且城镇居民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所以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

      2、依照《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则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给予保护。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3、房屋买卖中,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农村房屋的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既可以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也能证明享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权。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往往是涉及到所有权人归属不明确,这是引发纠纷矛盾的所在点。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是非常多的,因为二手房一般所见即所得,也能比较快的收房,但是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相对复杂,所需要承担的税费等也比较多一些,我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除了要了解购买流程,也要注意核实卖方的身份,查询房屋的产权人,那么查房屋产权人网上怎么查?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查房屋产权人网上怎么查

      网友咨询:

      郝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主向其出示了房屋所有权证,郝先生是否有权去房屋登记部门核查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信息。

      法律分析:

      可以核查,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需要房屋所有权人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郝先生作为房屋的购买人,可以查询房屋所有权的登记信息,但往往因无法证明查询目的,遭房屋登记部门拒绝,故现实中需房主配合,才可查询。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房屋产权过户费怎么算

      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营业税:缴纳人:卖方;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缴纳人:卖方;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缴纳费用: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200元内。

      三、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理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查房屋产权人网上怎么查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如果我们想要购买二手房,是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房屋的产权人的,不过需要房屋所有权人配合才能够查询到,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其使用权,而房屋产权年限就是土地使用权的时效,而房屋产权的年限是可以前往售楼处或者房产管理部门来进行查询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年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年限

      1、售楼处查询

      购买房产时,售楼处都会公示所售小区的产权情况,您可以向销售人员确认,售楼人员一般都会如实回答。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

      开发商领取销售证每个小区都会在网上公示,只要知道小区名称、预售证号、开发单位、项目地址其中之一,就可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您所购买的小区产权信息。

      二、同一产权类型如何看还剩下多少年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是,有人说看房产证能看到年限,但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转手两至三次。看不到还有多长时间的使用权,正确的方法是看土地证。开发商拿到这块出让的土地的时间,在土地证上是很明确的。

      三、怎么区分产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大家通常看到的塔楼、板楼、花园洋房、别墅,90%以上都是70年住宅;

      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房屋的产权年限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因此不管是在购房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得先去查询才决定下一步,好了以上就是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年限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对于一栋房屋来说,都有着各自的所有人。拥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任何人不得侵犯所有人的相应合法权益。

      一、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方法/步骤1:

      业主身份证

      方法/步骤2:

      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方法/步骤3:

      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方法/步骤4:

      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方法/步骤5:

      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方法/步骤1:

      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方法/步骤2:

      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方法/步骤3:

      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二、房屋产权证注意事项

      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三、房屋产权证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首先当然要带去相关的手续资料,比如个人身份证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还需要有付清楼款证明等等这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的总结,感谢阅读。

     
  •   当我们购买房屋之后,我们应该要及时的办理房屋产权的确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好所有者的相应权利。接下来就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未办理房照的房屋产权确认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未办理房照的房屋产权确认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

      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

      ③其他证明。

      二、房产证未办理卖房子流程

      1、签合同,交定金。

      2、做公证给中介方,房子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由中介保管。

      3、做完公证由买家付你首付《一般是你欠银行的钱》

      4、用买家付你的首付去银行申请还贷

      5、结清过后银行会给你结清证明。

      6、等房产证出来,过户,买家给尾款。

      三、影响产权归属的因素

      1、产证登记人名字

      房产证上权利人所登记的姓名,是拥有房屋产权的最直接证明,这有《物权法》的直接规定(《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产权证登记人的重要性无可置辩,但是,它并不是认定产权的唯一依据。

      2、出资

      有时,即使房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认定为共有财产,主要原因就是房屋为共同出资购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出资也是认定真实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3、产证与结婚登记先后关系

      产证登记与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关系,对产权认定也有重要影响。比如,同样是产证登记为个人,共同付款或还贷的,如果产证在婚前登记,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登记,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4、购房时真实意愿

      如前所述,婚前产证登记为个人,共同还款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婚前购房时即有共同所有的意愿,司法实践中仍将认定为共同财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沪高法民一[2004]25号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5、出资的性质

      为购房出资分为支付房款(首付或全款)和归还贷款。房款直接支付给开发商或其他卖方,是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相对应的权利是取得房屋产权。而归还贷款则付给银行,是履行借款合同的行为,跟房屋产权没有直接关系。就取得房屋产权的贡献而言,支付房款是决定性的,归还贷款是从属性的,因此,在共同出资的情况下,参与支付首付比参与还贷更容易得到共有产权。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未办理房照的房屋产权确认是怎样的。首先当然要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其次还有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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