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鞋,Brogue,源自16世纪苏格兰和爱尔兰人于高地工作时所穿的工鞋。
20世纪,温莎公爵将其从乡间发掘出来,让它成为绅士的象征。温莎公爵,乃是上个世纪最潮流的绅士,皇家血脉,谦谦君子,“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温柔丈夫,且不说跟众多奢侈品的渊源,及被他带火的报童帽,千鸟格纹、领带“温莎结”....及今天这个“布洛克鞋”。 可以说这个原本充满着乡野气息的鞋履,也只有哗然全球的温莎公爵才敢将其带入上流社会。因为公爵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反传统”,虽说会遭到王室成员(特别是希望他好好做一个国王的人)的不齿,因为他娶了一个离过婚的美国女人。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勇敢真爱的先锋,何况他又长的那么帅!
因此,温莎公爵带火的各种也就不足为道了。就算是他像超人内裤穿外,也会被趋之若鹜。如果当时有如今的网络,我想,旷古烁今带货第一人的称号非他莫属。
布洛克鞋的翼状花纹并非我们所理解的乡村土气。众知,欧洲在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已经将欧洲人民的审美和对生活的追求上升到一个台阶了,乡村的工作鞋做成这样的美观花纹并不奇怪。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农村,欧洲的像童话像天堂,而我们的农村房子大多数就是一个豆腐块何谈审美!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为了防水,欧洲却能将鞋的排水孔设计得如此经典,而美国加州,就是简单粗暴的加一个防水沿条(“加州鞋”的来历),嗯,粗暴实用,这也很美国。
布洛克鞋流行了几百年,也有很多演变,包括1/4布洛克、1/2布洛克、及长燕尾布洛克。但它的标识性还是明显。气质也区别于其他,比如乐福,牛津鞋,德比鞋。搭配也更为多样,可以和牛津鞋结合,成为一个严谨的绅士鞋,也可以做成厚的户外底,成为一款工作鞋,搭配牛仔裤。
但一款纯正的布洛克的一定是没有明显的其他特征,比如图中这款,采用了较为修长的英伦风格(布洛克风格本就源于英伦),更加适合个子高腿长的绅士。 但如果布洛克鞋只用普通的黑色光面皮,那么就失去了味道。要么用黄棕色的做旧皮革,要么用咖啡色的反毛皮革。why? 因为几百年的经典设计,当然要配上有复古韵味的皮革,不需要光面皮那种凌厉和精致,而需要沧桑和故事感。或者你这么想,一双光面皮的皮鞋最好看就是你把它拿下货架时,穿旧了永无当初。而反毛皮布洛克鞋,新有新的美,旧也有旧的灵魂,甚至你会越来越欣赏它。前提是你得打理好。
无论如何,反毛皮的柔软,透气,以及可以随时光脚穿的舒度,也是其他皮革给不了的。